來源:發布時間:2023-04-18
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的公告
現批準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 50067-2014,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,第3.0.2、3.0.3、4.1.3、4.2.1、4.2.4、4.2.5、4.3.1、5.1.1、5.1.3、5.1.4、5.1.5、5.2.1、5.3.1、5.3.2、6.0.1、6.0.3、6.0.6、6.0.9、7.1.4、7.1.5、7.1.8、7.1.15、7.2.1、8.2.1、9.0.7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國家標準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67-97同時廢止。
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2014年12月2日
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《關于印發<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、修訂計劃(第一批)>的通知》(建標[2006]77號)的要求,由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原國家標準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67-97進行修訂的基礎上編制而成。
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,修訂組遵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和“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針,深入調研了汽車庫建設、運行現狀,認真總結了汽車庫工程建設實踐經驗,廣泛征求了有關科研、設計、生產、消防監督、教學及汽車庫運行管理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,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國外有關標準,最后經審查定稿。
本規范共分9章,其主要內容有:總則,術語,分類和耐火等級,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,防火分隔和建筑構造,安全疏散和救援設施,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,供暖、通風和排煙,電氣。
本規范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:
1.增加了半地下汽車庫、多層汽車庫的定義,修改了敞開式汽車庫的定義;
2.增加了汽車庫、修車庫分類的面積控制指標;
3.調整了部分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;
4.調整了汽車庫與其他建筑組合建造的相關要求;
5.調整了機械式汽車庫停車規模、防火分隔、滅火救援的相關規定;
6.增加了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,調整了汽車疏散坡道寬度的相關規定;
7.細化了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,增加了自然排煙的相關要求。
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
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,由公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,由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,希望各單位注意經驗的總結和積累,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,請將意見和建議寄至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(地址:上海市長寧區中山西路229號,郵政編碼:200051),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。
本規范主編單位、參編單位、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:
主編單位: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
參編單位: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
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
上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防火研究所
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
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
上海自動化車庫研究所
浙江省建筑設計研究院
上海城市交通設計院
中國重型機械工業協會停車設備工作委員會
北京中通國信系統集團有限公司
主要起草人:沈友弟 倪照鵬 胡波 蔣皓 曾杰 沈紋 南江林 張磊 杜霞 王丹暉 錢平 孫旋 黃德祥 康健 李正吾 許世文 楊永夷 龔建平 張永勝
主要審查人:高建民 劉梅梅 黃曉家 王金元 江剛 李建廣 彭瓊 陳應南 郭晉生 李文濤 程琪